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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辩者生存

2023-08-10 20:06 浏览: 360 次 字号:

我会尽力去维护正义,如果整个城市因此而化为灰烬,那就让它去吧。

除非自己遭到过指控,否则大部分的人都不能理解为何要保护被告的权利。

公元1971年1月,我开始了自己的律师生涯。当我第一次踏进迈阿密司法大楼时,颇有些失望。这栋大楼看上去到处都是阴森的角落,令人喘不过气来。大厅非常拥挤,三教九流的人汇集一堂。大厅中不断回响着多种语言的广播,有英语、西班牙语、克里奥尔语(这类语言发源于加勒比海的群岛中,混合非洲语言、印第安语言、法语与西班牙语而成)。这里如同一个大剧场,世间冷暖、人生起伏,不断在这里上演。尽管如此,当我踏进这里的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那想象中深不可测的刑事领域,将成为我律师生命中的一个重要领地。我的上司叫菲尔·胡巴特,他刚刚被选为迈阿密市的公共辩护律师,也是我在法学院时的教授。投票的那一天,我在一个拥挤的街角遇见了他,他手上拿着一张选举海报,向路上的行人挥手。于是我停下来跟他谈话,并因此获得了一份工作。在进入胡巴特的办公室之前,我看到在外面的接待室中,挤满了一群肮脏且面目可憎的家伙,他们就跟刚从监狱里逃出来的囚犯一样。走进办公室后,胡巴特向我道歉,他说他没有时间带我去熟悉这里的环境,因为这里有超过100万个请不起律师的穷人,却只有10个人为他们出庭辩护。“你明天就得出庭。”胡巴特说着就递给我一份档案,“有一个女人因为谋杀男友,被控以二级谋杀。”“她人呢?”“你可以先跟她谈一谈,”胡巴特指着窗外一个10层楼的牢房说,“她在那里。”

第二天,我就开始了我的辩护生涯。我跟另一个业务粗糙的同事笨拙地收集证据,准备庭审。然而,一个星期后,我们却幸运地胜诉了。接下来,我被分派到一个属于我个人的案子中——被告是个流浪汉,他侵入他人住宅,并拿枪指着小孩的头,威胁母亲交出钱来。接到母亲的报案后,特警队包围了被告侵入的住宅。经过数小时的心理攻势,被告终于弃枪投降。虽然在教科书中很少提到要如何为这种根本没救的案子辩护,但我仍试着以“被告精神失常”作为辩护的理由。轮到陪审团进来宣告判决结果时,法庭里只有几个人——其中包括了那对被害者母子与被告的女友。紧接着,书记员宣布被告罪名成立!忽然间,被告的女友扑向被害者的母亲,并用锁链做成的腰带勒住她的脖子。她边勒边发出咆哮声,而那位可怜母亲的脸则因为缺氧而渐渐变紫。当时,我因为输掉案子而怅然若失,站在一旁竟不知所措,幸而一位魁梧的法警及时把她们分开。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难道我受了七年的法学高等教育,就只能干这个吗?

在就读迈阿密大学法学院的岁月中,我的主攻方向是契约、侵权行为、证券等领域,几乎不曾接触到刑事法,更别说是刑事辩护了。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选择去公共辩护律师办公室工作呢?这大概是因为,我不想把人生浪费在担心我的当事人是否违反了某某法律的“第几条第几款”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上,而且,大多数民事诉讼最终都是在庭外和解掉的,这对一个律师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总是拖着沉重的脚步去工作。我怀疑自己能否忍受这种待在刑事法庭的惶恐日子。

后来,有一件案子彻底改变了我。有个黑人青年被州立精神病院送到法庭,一起移送过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显示,这个青年神智清醒、精神正常,足以接受审判。当法官问他是否准备雇用律师时,他却回头定定地盯着法庭书记员所敲打的那台打字机。看到这一举动,法官问道:“难道你想在我们当中雇用你的律师吗?”大家听了这句话,都笑了起来。然而,被告回答说: “那位女士弹的钢琴,怎么没发出声音呢?”那一刻,我有所触动。我想,大概只有我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世上惟一的朋友了。我深深地明白,他极需帮助,而且要是我不帮他,也就没有人愿帮他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为他准备了一份详尽的辩护词,结果,我们胜诉了!尽管我的当事人不明白我在做什么,但我却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快乐。是的,身为一个律师,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我们立即付出行动!

在后来的工作中,我越来越意识到身为辩护律师的伟大意义。我习惯于分秒必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而且我也喜欢上了那些代表社会上的被歧视者与国家机器对抗的英勇形象。迈阿密的司法体系就像一个大工厂,它的输送带正以最节省成本的方式,不断地将被告送往监狱。如果能用一个超越法律特权的东西在工厂里捣乱,使机械出现故障、工厂停工的话,这对我而言实在是一大乐事。身为一个律师,我有太多的机会从法庭中获得各种经验。正如我在某本法律期刊上所说的:迈阿密是一个“让刑事辩护律师美梦成真的地方”。在两年之中,我所辩护的案子超过了在别的地方10年内所代理的总和。在一段艰辛的时期中,我一个星期就处理了3桩陪审团审理的案件。在律师生涯的头两年中,我几乎处理了50件案子。作为一个年轻律师,我还能要求什么呢?

我的现实人生好象进入了卡夫卡以及史蒂芬·金(美国著名的恐怖小说家)的小说情节中,例如:戳了自己女朋友56刀的疯子、把一颗血肉模糊的头颅丢给警察的精神病人、为了抢夺钻戒而断人手指的无赖汉,等等。我天天和这些人打交道,对他们的生活早已见怪不惊了。后来,我离开了公共辩护律师办公室,自己执业。由于这段经历,我自认为对于刑事司法机器的运作有了相当的了解。我无数次陪着被控以重罪——诸如谋杀、洗钱、强暴等的被告步入法庭。“你要怎样替他辩护?”“他一定是干了什么吧,不然怎么会惹上麻烦呢?”像这类的问题,我已记不清被身边的朋友问过多少遍了。只有通过审判才能找到问题的答案。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原告与被告之间互相对立、互相抗辩的制度。这就意味着真相并不总是会自动浮出水面或是由“民意调查”来决定的,我们必须在法庭上聆听控辩双方的唇枪舌战,才能决定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就连政府也没有资格夺走它。然而,权利是不会主动实现的。要是没有律师的据理力争,这些权利就如同一纸空文。

只有当人们充分理解到“我们为何需要权利”时,真相才能呈现出来。然而在美国,我们的工作却经常遭到阻挠,因为在大众的普遍意识中,刑事被告都是一些没有人性的恶棍。在此,我希望阅读过本书的读者,能把被告看做是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一只待宰的肥羊。我希望你去感受他们的恐惧、屈辱与沮丧。要知道,刑事被告的感受,与静候癌症的检查报告出炉,或是在意外中痛失爱子的感受十分相似。要是你知道进入拥挤的法庭,面对磨刀霍霍的国家权力机器与面对死亡的恐惧是什么滋味的话,我想你会对刑事司法体系与个***利有完全不同的理解。此外,你也会了解为什么刑事辩护律师总是竭尽所能来帮助他的当事人。

我在为一名引起暴动的警察辩护时,对记者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会尽力去维护正义,如果整个城市因此而化为灰烬,那就让它去吧。”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然而却是真诚的。我的工作就是为那些半只脚已跨进牢门或死亡线的人提供帮助。之所以刑事法总是司法领域中最棘手的一门学科,也正缘于此。在这个领域中,个人必须挺身与政府对抗。政府拥有太多的资源,诸如警察、调查员、犯罪实验室、联邦与各州的法律执行机构,等等。这些机构互为一体,要想击败它们,绝非易事。我常说:“除非自己遭到过指控,否则大部分的人都不能理解为何要保护被告的权利。”

正如本书所提到的四个案子,其中三个案子的被告为检察官滥用权力的情况所震惊。至于剩下的那一位被告之所以没有感到震惊,是因为他早已精神失常,根本不清楚法庭上发生了什么事。

从本书的第一起案件“阿尔瓦雷兹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客与媒体是如何对司法体系施压。路易斯·阿尔瓦雷兹是一名年轻的警察,他的任务就是在迈阿密环境最恶劣的贫民区中巡逻。在一个瞬间的决定下,他枪杀了一位黑人,也因此引发了一场严重的种族暴动。当迈阿密的市长、行政官以及警察首长召开记者会,并要求将阿尔瓦雷兹处以死刑时,媒体也因为某些激进主义者的煽动而随之疯狂起来。而且,州检察官珍妮特·雷诺也开始调动她手下的检察官和调查员,不遗余力地对付阿尔瓦雷兹这个小小的警员。于是,每个人都认为阿尔瓦雷兹很快就会被定罪。整个案子的审理过程,就像个种族主义的火药库,随时有可能爆炸,而阿尔瓦雷兹不过是掉进火药库中的一个可怜虫,谁也没有在意,他有很多权利已被我们大多数人忽略了。这件案子是我处理的第一起公众事件,也是我碰到的最棘手的案件之一。之所以棘手,不仅仅因为法庭内艰难的辩护,更由于来自法庭外,让法官与陪审员都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

在“奈特案”中,民众对于将托马斯·奈特定罪与处死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在他们的眼中,奈特是个凶残无比的人。然而,他的家乡是我见过的最贫穷的地方,他的童年简直是在梦魇中度过的,这一切都足以摧毁他幼小的心灵。可是,这些情况并没有呈现在法庭上,此前为他辩护的律师也从来没有提及过。

第三个案子则是史蒂夫·希克斯的故事。希克斯是个酒保,没有任何犯罪前科。然而他却因为被控谋杀女友的罪行,面临着死刑的命运。这是一件依赖间接证据来定罪的典型案件。它的全部根据,就是警探对案件的调查。在他们寻找证据之前,他们早就决定要怎么做了。这种漠视生命的态度,让他们不愿去寻找更多的线索。然而,这种滥用权力的行为,却让我的工作变得极度困难,因为证据一旦消失,我们就难以重新获得。这个案件显示出警察的权力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有多么大。

在最后一件案子中,弗雷德·德拉玛塔是一位古巴移民,在一家大银行工作。然而,现在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人生毁在联邦检察官手上,而这一切竟然只是因为银行家比毒贩更容易追踪的缘故。检察官像个校园痞子一样,与毒贩交易,以博得“逮到成功人士”的名声。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旦检察官相信目的可以将一切手段正当化时,他们会变得多么残酷无情。

在本书讲述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无懈可击的辩护,是如何改变被告命运的。美国的法律结构严谨,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攻防激烈。当其中一方有丝毫松懈时,就会导致一败涂地。我把每一场官司都视为18天或20天的战斗。在这些战斗中,我运用所有的精力与知识来帮助我的当事人。在本书涉及的四个案件中,奈特和希克斯面临着死刑;德拉玛塔则面临着20年的徒刑,他花了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声望也将毁于一旦;阿尔瓦雷兹被控过失致死,如果他罪名成立的话,他面临的将是另外一种“宣告死刑”的方式——监狱里的黑人囚犯很乐意把他这种牵涉到种族杀人事件的“前”警官解决掉。

现在,就请您跟我一起进入法庭,想象着法官正步入法庭,陪审团已经入席,书记员宣告审判开始!猜一猜:谁会是检察官最先传唤的证人?我们会让当事人出庭作证吗?

—— [美]布莱克《善辩者生存》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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